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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双11活动话术》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5-10 18:27

怎么写《双11活动话术》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双11活动话术作文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了解目标受众:首先,要明确作文的目标受众是谁,比如是针对消费者、商家还是媒体。了解受众的需求和兴趣,有助于撰写更具吸引力和针对性的话术。
2. 突出活动主题:双11活动话术要围绕“双11”这一主题展开,强调活动的独特性和吸引力。在开头部分,简要介绍双11的背景和意义,为后续话术的展开奠定基础。
3. 强调优惠力度:双11活动话术要突出优惠力度,如折扣、满减、赠品等。具体描述优惠活动,让读者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4. 简洁明了:话术要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和复杂的句子。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读者能够快速理解活动内容。
5. 突出活动亮点:在作文中,要着重介绍双11活动的亮点,如限时抢购、新品上市、品牌联合等。通过这些亮点,激发读者的购买欲望。
6. 引导行动:在作文的结尾部分,要引导读者采取行动,如点击链接、关注店铺、参与活动等。明确告诉读者如何参与双11活动,提高转化率。
7. 适时使用情感元素:在话术中融入情感元素,如感恩、快乐、温馨等,使作文更具感染力。但要注意不要过度使用,以免影响

“双11”直播间里充斥全网最低价 推销话术套路满满

捆绑销售巧舌如簧 推销话术套路满满

“双11”直播间里充斥“全网最低价”

□ 本报见习记者 孙天骄

□ 本报记者 陈 磊

两台手机、一台平板电脑,屏幕上正在播放着不同平台、不同主播的直播画面。主播们或慷慨激昂或推心置腹地介绍着各种商品,北京市海淀区居民戴颖(化名)端坐在三台设备前,在本子上认真记录下要购入的商品和价格。

伴随着屏幕中的一声“三、二、一,上链接”,戴颖迅速拿起手机或平板电脑一顿操作,随后,紧皱着的眉头慢慢舒展开,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仿佛在短短几秒内打了个胜仗。

这个“三线作战”的状态,戴颖已经持续了近两个星期。

今年10月底,各大电商平台的“双11”活动陆续开始,直播间成为主战场。“感觉直播间价格比平时的价格低很多,尤其是几个大主播,在直播间各种大减价。直播间的人特别多,如果我不守着点,可能就被抢光了。”戴颖说,从预售付定金到第一波付尾款,“双11”期间,她已经买了20多件商品,全部都是在直播间下的单。

像戴颖这样,在“双11”期间主要依赖直播间进行商品选购的消费者不在少数。他们选择直播间的主要原因,是认为直播间优惠力度大,会比平时便宜很多。更有不少消费者表示,直播间经常会有“红包雨”“前1000名下单加赠”等福利活动,让人很有参与的欲望。

然而,“双11”期间的直播带货真的特别划算吗?主播们不断强调的“全网最低价”“破价直播”“跌破地板价”有依据吗?直播活动中提到的“前××名购买享好礼”的承诺可信吗?带着这些疑问,《法治日报》记者对“双11”期间各大电商平台的直播带货现象展开了调查。

大促期间直播火爆

相关问题随之而来

“美眉们,一年一度的‘双11’又来咯”“宝子们,这款商品我给你们要到了有史以来最低价,记得一定要来买”“只有我们直播间的粉丝才有这个福利,你们抓紧抢购呀”……

各大电商平台,“双11”大促活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直播间带货氛围火爆。从粉丝量数千万的头部主播到众多新晋小主播,以及不少明星、网红等,相继加入电商直播的大潮,在“双11”期间频繁出镜带货。

天猫“双11”数据显示,10月31日开卖头一个小时内淘宝直播场观同比增速600%,腰部主播交易额同比增速250%。头部主播直播间数据惊人:10月24日,李佳琦直播间观看量达4.6亿人次,单场直播累计点赞2.54亿。10月29日,东方甄选山东好物直播专场实时观看人次达4000万,总销售额达1.2亿元。

直播间的火爆,催生了大量“疯狂”的消费者。

记者浏览多个社交平台发现,在10月24日部分电商平台正式开启“双11”活动之前,网络上已经充斥着大量的直播间购物“功课帖”,对直播间商品进行价格对比,分析出最值得购买的“性价比之王”。而在10月24日晚电商平台“双11”付定金预售活动正式开始后,相关话题热度更是居高不下。在某头部主播直播间上架后迅速被抢购一空的多个品牌相继登上热搜,不少网友感叹,“直播间太火爆了”“根本抢不到,我求主播让我花这个钱吧”“还好我买到了,看到大家都说难抢,真后悔没多买两套”。

天津市河西区居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她主要关注几个头部主播的直播间,因为觉得他们粉丝量大,能谈到的商品优惠也大。这些主播通常会在自己的官方账号上预热当天晚上要上的商品,她先想好大概要买什么,晚上在直播间等着上链接抢购。“从卫生纸等生活用品到护肤品,‘双11’我就像囤货一样,买的东西用一年都绰绰有余。”

直播间的热闹让不少人“上头”,而热闹消退后,不少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又直呼“下头”。

记者近日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检索“双11”“直播间”等关键词发现,存在大量消费者吐槽的情况。从投诉内容来看,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货不对板、不退不换、不予保价等方面。

一位消费者发帖说:“在直播间下单购买了一款气垫粉底液,收到货后却发现与直播间介绍的赠品内容不符,原购买链接已经更改描述内容,但仍然可以从直播间点进去,无疑是故意引流误导消费者。找到商家和主播客服进行反馈,对方均未给出合理答复。”

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韬看来,今年“双11”期间,直播带货成为商家的主推方式之一,而促销规则越来越复杂,直播花样繁多令人迷惑。从原来单纯的促销变为现在的直播带货,能够帮助商家进一步提高销售量,但是直播带货出现的虚假宣传、品控问题、售后问题等,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太好的体验。

刻意渲染诱人购买

低价承诺不太可靠

多位受访的消费者直言,他们参与“双11”活动的方式主要就是通过直播间下单,图的就是直播间优惠力度大。

记者近日观看多场直播后发现,价格确实是主播在介绍产品时的主要卖点。不少主播甚至在直播间中用“地板价”“宇宙最低”“跌破底价”等词汇,突出渲染商品价格优惠。“最后一场破价直播,过时不补”“错过今天,至少再等一年才有这个好价”等话语更是频繁出现在主播口中,不停地催促消费者下单。

主播推出低价的同时,往往伴随着大量“囤货套装”,例如某款面膜需要买10盒才能享受优惠价;某款精华如果仅买一支和平时价格差别不大,但买3支就会大幅降价。一些直播间还会推出“额外福利”,如“前11分钟付定金可免定金”“前1000名下单有额外加赠”等。

网名为“一只七”的消费者告诉记者,有的时候可能不需要那么多东西,但是囤货套装的价格要比单独购买划算很多,所以即使可能用不完还是会选择购买。而前多少名下单有福利的活动,因为带有竞争性质,也让人格外想要下单。

然而,在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晓娟看来,电商平台直播间天花乱坠的推销模式存在不少可以指摘的地方。比如“囤货套装”形式,明显有诱导的嫌疑,消费者往往会因为所谓的低价而消费、囤货,最终超出自己所需,造成浪费。“主播应当对产品质量、宣传尺度有更高的把关义务,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主播还应当承担引领理性消费、避免铺张浪费等社会责任。”

朱晓娟认为,价格优势是直播带货的竞争优势之一,各种赠品、让利等形式的优惠主要依赖于“头部主播”依靠规模效应所掌握的与品牌商家进行谈判压价的资格,但名目繁多的优惠政策及适用条件会耗费消费者的大量精力,也不一定能得到预期的结果。“前××名下单有福利”等承诺,后续难以证明,消费者难以提供证据,导致主张权利难,这些引流的噱头更多是吸引消费者非理性下单,所谓的承诺往往难以全部兑现。

仅从价格这一主要卖点来看,“双11”期间的直播带货,最终到手价格可能也并不是“全网最低”。

据媒体报道,近日有消费者投诉称,某头部主播直播间曾出售一款资生堂的悦薇水乳套装,各种优惠后到手价为1240元,但在11月4日凌晨,资生堂同店铺的同款产品只需888元就能买到,差价达300余元。资生堂旗舰店回复称是系统故障,为异常订单。在多名直播间下单的消费者要求保价后,资生堂下架了该商品链接。目前资生堂给出的解决方案是,针对价格异常的订单统一做退款处理,并给以适当补偿。

对此,不少网友质疑,“如果直播间不是最低价,我为什么要在直播间分秒必争地抢购”“主播低价变贵价,应该给消费者一个解释”。

事实上,各种“最低”“地板价”等极限词汇的使用,本来就存在问题。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介绍,广告法中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最高级”“最好”等极限词,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直播间宣传“全网最低”“宇宙最低”的行为,明显涉嫌违反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涉嫌虚假夸大宣传,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以直播间做产品促销,尽管合理,但如果直播间价格与消费者自行购买价格存在过大差异,导致直播间价格形成垄断,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网络电商平台自身发展。

商品质量问题不断

带货主播难辞其咎

在采访中,有专家表示,直播带货模式虽然给消费者带来了全新消费体验,但作为一种新型网络交易模式,直播带货模式涉及的经营主体较多、法律关系复杂,加上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够明确具体,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

陈音江说,有的平台审核入驻商家资质不严格,日常管理不到位,售后服务渠道不畅通,售后服务人员不专业。尤其是部分短视频平台,明明开通了商家入驻功能,实际开展了电商经营活动,却认为自己只是提供社交娱乐服务的视频平台,以此逃避作为电商平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的带货主播缺乏诚信守法意识,为实现流量变现,不惜夸大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通过悲情卖惨等方式欺骗消费者。有的直播卖家认为自己属于小额零星交易,可以不办理注册登记,也就不用承担经营者的法定责任,即使被投诉封号也可以重新注册,继续违规带货。

作为直播间出镜的主要人物,商品属性的主要讲解者,如果后续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需要维权,主播首当其冲,直播间主播因各种问题口碑“翻车”的事件也屡屡发生。

10月28日,有网友发文称,某短视频平台一粉丝量上千万的主播,在直播间售卖的馍片、宽粉等方便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如菌落总数、添加剂超标等,曾被相关部门处罚,甚至还有一些儿童食品也存在问题。随后,该主播回应承认食品生产厂家确实存在问题曾被处罚,但其所售卖商品不属同一批次,日后会加强选品,严把质量。

如果消费者在直播间购物后,收到的商品发生不保价、赠品与承诺不一、产品质量差、延迟发货等问题,主播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张韬介绍说,直播间主播身份较为复杂,主播是否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责任需要分情况而论。如果主播自产自销,消费者主张自身权益时,主播要承担退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还可能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如果主播与商家是劳动合同关系,消费者主张自身权益一般由商家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主播与商家是委托合同关系,那么主播可能兼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甚至广告代言人的角色。

张韬认为,如果出现虚假宣传的情况,主播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主播应当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除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如果主播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也应当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主播在直播间推荐商品时表述、传达的信息存在过度夸张甚至歪曲事实的情况,还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直播带货亟须规范

充分落实平台责任

事实上,直播带货乱象早已存在,这些乱象在“双11”等大促活动的火热氛围下愈发突出。

为规范相关乱象,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法规。2021年4月,国家网信办、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账号及直播营销功能注册注销、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等机制、措施。

广东省广州市地方标准《直播电商营销与售后服务规范》今年10月14日起正式施行,从营销和售后两大维度明确了开展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主播、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和商家等相关方的资质、要求、责任、义务,特别是对虚拟主播进行定义并纳入标准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等近日相继发文,为火爆的直播带货“降温”。例如,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称,消费者参与直播购物时,应优先选择正规直播平台,对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的直播带货,要谨慎下单,不要相信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也不要被明显低价位商品宣传所误导。下单前应了解清楚主播所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效果及价格等情况,了解商品真实信息,切勿盲目跟风购买,冲动消费。下单后,要留存有关商家信息、直播链接、下单凭证等信息,以便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售后解决。

大促期间,直播带货热度持续走高。对于各种直播带货乱象,受访的多位专家表示仍需多管齐下加强整治。

张韬认为,首先应完善法规规章体系,进一步明确主播、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的责任划分,填补可能存在的法律空白。其次,相关监管、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建立针对直播平台的不定期检查机制。

陈音江建议,平台责任必须加以明确和压实。无论是传统电商平台,还是新兴短视频平台,只要是为直播带货活动提供了网络经营场所和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功能,就必须履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法律责任。有关平台不仅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完善主播和卖家的资质审核及平台规则制度,而且要对平台内主播和商家加强日常管理,以显著方式警示私下交易风险,并畅通消费者维权投诉通道,不断加强售后服务体系建设。

针对主播群体,陈音江认为,只要是从事直播带货经营活动,就必须承担经营者的法定责任,严格遵守相关经营法律法规。尤其是头部主播,一举一动都会产生极强的示范效应,更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序良俗,不作虚假夸大和误导性宣传,不诱导消费者私下交易。

“消费者需提升自我保护意识,理性消费。”陈音江说,消费者要保存好直播视频、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遇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和平台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必要时还可以申请仲裁或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 法治日报

“双11”直播乱象:饥饿营销、价格误导、憋单话术

来源:读特

流量见顶的“双11”,正从“平台大战”演变成“直播大战”。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在电商直播中购买过商品的用户已占整体电商直播用户的66.2%,直播电商消费习惯逐步养成。今年“双11”,电商们抓住直播带货良机,以让利、赠品等形式纷纷挤进知名网红的直播间;而那些没有挤进去的,要么自己在平台上直播,要么一些不太知名的主播做直播。

价格低廉、购物便捷、秒杀福利、补贴红包……直播间的这些噱头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直播购物。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主播素质参差不齐、虚假宣传、价格误导等现象引起诸多消费者吐槽,在营销套路、平台规则的裹挟下,消费者要抢到真正划算的商品越来越难。

乱象一

饥饿营销,价格误导

一盒面霜原价350元,直播间的价格也是350元,但会赠送一些面膜或者水乳等小样,将这些赠品的价格也算入面霜价,再告诉消费者:面霜打了折!

这是资深“剁手族”刘默(化名)近日在某“头部主播”直播间购物时总结出来的直播营销套路——将赠品的价格附加至商品中。

据刘默介绍,与往年“双11”的直播活动不同,今年各大直播间的商品价格普遍不低,尽管主播们高喊“家人专属福利”“全网最低价”“七折、六折、五折”,但许多商品的折扣是通过赠送小样或单品的形式实现的。

“举个例子,一瓶水乳预售188元后送价值60元的面膜,主播就说打了六八折,可这款面膜在全网都找不到价钱。而该水乳之前也只卖168元一瓶,感觉有厂商在借‘双11’狂欢清理库存。”经过一番计算,刘默最终放弃购买该水乳。

对于主播的这种行为,服装电商从业者爱园说:“赠品或小样并没有流入市场,价值也不太高,如果将赠品的价格加入商品中,其实是不太合理的。”

11月4日,记者观看了某女明星的一场“双11”直播。其宣称某品牌面膜平时需要18元/片,但在直播间购买价格为128元/50片,平均每片面膜2.56元。

记者同时进入电商平台搜索同款面膜,发现在该平台上这款面膜的售价为109元/40片,购买两件可以领取优惠券,最终可以198元的价格购买80片面膜,平均每片只需2.48元。

一份由申万宏源发布的“双11”化妆品全渠道比价指南也反映了直播间的价格并非“最实惠”:该机构详细对比了41款包含国内外品牌的美妆商品全网最低价,发现有16款商品的全网最低价是出自免税店或者官方旗舰店等渠道。

既然直播间价格并非“全网最低价”,为何一些消费者仍然会对直播购物趋之若鹜?记者采访发现,主播们普遍采用的“饥饿营销”是背后原因之一。

北京某公司职员赵磊平常喜欢看抓鱼相关的视频和直播,近期他给关注的一位主播起了一个新名字“永远30秒”。“这个主播一边直播抓鱼,一边卖诱鱼剂,每次介绍时都说,只上架30秒,大家赶快抢购。几分钟后,又上架30秒。他直播一两个小时,会有无数个30秒。”赵磊对此有点哭笑不得。

刘默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她发现,主播会将商品分批次上链接,“第一批上了300件,卖完后有些消费者没有抢到,过一会主播会说跟商家协商补货,可以继续抢购,过一会再上第三次、第四次链接”。

直播行业从业者陈栋告诉记者,一些主播为了刺激消费,会制造商品非常难抢的假象,“比如主播说这件商品只准备了500件,但实际上卖出500件之后商品链接还在,消费者还可以继续购买”。

“直播是一种沉浸式购物,与搜索式购物的不同之处就是来不及比价。很多主播介绍商品的时间特别短,加上又极力宣称快没货了,诱导消费者匆匆下单,但消费者购买之后发现可能还有更低价。”陈栋说。

乱象二

憋单话术,耗时耗力

除了价格误导外,一些主播在介绍商品时超快的语速、超短的时间也让许多消费者“迷失”在直播间。

刘默本来雄心勃勃地想要在今年“双11”鏖战一番,为此她早在主播上架商品预告时便提前做好了抢购准备。没想到,预售当晚“挤进”“头部主播”直播间的品牌、商品相当多,几乎所有主播都提高了介绍商品的语速,即便是普通“腰部主播”,介绍一款商品的用时也不会超过3分钟。

“还没来得及听清楚、看清楚商品长啥样,就过去了,在直播间要想抢到真正划算的商品越来越难了。”刘默吐槽说,为了不错过心仪商品,她只能全神贯注地盯着屏幕,生怕一走神,链接就从眼皮底下溜走了。

有媒体统计,在10月20日“双11”预售当天下午4点到晚上8点的4个小时里,主播薇娅共讲解了341款商品,平均42秒一款商品;主播李佳琦共讲解了252款商品,平均57秒一款商品。

“信息密度如此大的商品介绍,对于消费者注意力集中的程度和耐心度要求非常高。”陈栋说。

对于这种现象,有网友打趣说,自己在学生时代上课时都未如此认真地“听讲”。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在长时间的直播过程中,当粉丝没有耐心时,有的主播会设置一些秒杀商品或超低价商品给粉丝送福利,吸引大家持续关注。

但刘默从来没有抢到过这些秒杀商品,“比如说秒杀100件商品,可往往在上线那一瞬间,就已经抢购完了。真的是网络或手速原因导致抢不到,还是暗藏玄机?”刘默很不理解。

对此,陈栋给出了一种解释:“不排除确实是消费者没有抢到的情况,毕竟超低价商品大家都会抢,但也可能是主播故弄玄虚,实际上根本没有上这么多商品链接。”

据陈栋介绍,直播带货中有一种话术叫“憋单”,即主播在直播刚开始的时候向消费者介绍今天会有多少单是福利,几元钱就可以买到较贵的商品,但一直不上线,消费者等不下去打算离开时,主播又会说再过一会就上链接,等来等去,最后消费者还是拍不到。

“整个直播行业都在使用这种套路。”陈栋介绍称,在直播购物中,消费者的期待值被不断拉高,可下订单时却发现与自己的心理预期不相符,耗时耗力。

乱象三

质量不一,素质不齐

虽然直播间有各种价格套路,但记者调查发现,有些商品价格的确实很低,甚至低于市场正常价格。

针对上述情况,爱园解释说:“商家为了销售库存商品,快速回笼资金,会选择低价出售。还有一些残次品、存有瑕疵的或者临近保质期的商品,商家也会以较低的价格出售。”

据爱园透露,由于直播行业销售量大、商品流转速度快、退换率高且价格低廉等特性,商家在生产时会生产不同批次的商品以面向不同渠道的消费者,“直播间的商品大多为流水线生产的商品,很多衣服都是简单剪裁、缝纫好之后就直接发货。像这样的商品,成本确实低,自然价格也低”。

“一些主播在介绍商品时有选择性和片面性,甚至会故意隐藏一些关键信息。”陈栋告诉记者,他之前在某直播间购买一件衬衫,主播描述商品物美价廉,但等到货试穿时才发现与主播描述的完全不一致。

最后,陈栋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因为“寻找售后赔偿或退换货会让自己更生气,售后回复的速度又慢又拖沓,非常考验耐心”。

而对于一些在直播间购买了海鲜、水果的消费者来说,售后维权之难更让人唏嘘。据爱园介绍,有些卖海鲜、水果的主播在直播时会打出超低价,但很可能最后根本不发货,甚至连人都找不到。过段时间,换个账号,主播依然能继续敛钱。

“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那些没有资质、自己带货的小主播身上。”陈栋在直播行业耕耘多年,他对此深有体会。

在陈栋看来,主播素质参差不齐也是导致如今直播行业乱象丛生的原因。“现在的直播体现出较强的草根化、平民化,不需要持证上岗,一些素质较低的主播也跃跃欲试。”

爱园则提出,专业素质低是一些带货主播“最坑人”的地方。

“有些主播对衣服成分并不了解,在介绍商品时会出现较明显的错误。比如,在介绍衣服的羊毛、羊绒含量、是否脱毛、是否起球等情况时,刚说其中含有羊绒,立马又保证说一定不会掉毛,这明显不符合常识。”爱园说,直播带货乱象亟待整治和规范。

竞争生态失衡导致直播带货乱象丛生

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和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公布直播带货消费体验调查结果显示,当前直播带货消费体验情况总体较好,但还存在部分涉嫌虚假宣传、不按规定公示证照信息、言行低俗、价格误导以及没有显著提示私下交易风险等问题。

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主播素质参差不齐、虚假宣传、价格误导等问题引起诸多消费者吐槽。

针对直播带货乱象,电商平台、监管部门应该履行怎样的责任?如何治理这类乱象?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领域的专家。

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看来,直播带货乱象频出的根本原因在于直播竞争生态的失衡。

“‘头部主播’依靠规模效应,掌握了与品牌商家谈判压价的资格,吸引了大部分用户的流量,而店铺自播或者中小主播则难以冲破‘头部主播’带来的注意力垄断。”朱巍说,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从去年各大直播间“全网最低价”退出江湖开始,“头部主播”们低价的优势标签正在逐步弱化。直播本没有错,错的是重重套路玩法下商家和主播之间无序的内卷,降低了用户的消费体验。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指出,直播带货中,主播表述的促销信息不明确、促销页面保留时间较短等问题,会给消费者的维权以及监管部门的查处带来困难。

面对维权难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朱晓娟建议,消费者除了可以向行政机关投诉系统进行投诉外,还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如请律师向经营者发函、请第三方调解、与商家和解、向法院提起诉讼、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等,此外还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媒体曝光进而给商家施加压力等方式进行维权。

她同时提出,治理乱象离不开强监管和软性治理。

“强监管由行政机关执行和实施,前提是有法可依,再去执行法律规定,积极落实立法目标。目前,民法典、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数字经济基础性的立法是主要的法律依据。此外,市场监管总局、网信办、发改委、商务部等也出台了一些部门规章,对商家行为作出引导和规范。”朱晓娟说,由于行政监管具有一定事后属性,因此也需要软性治理,即鼓励性、倡导性规范的引导作用。

据朱晓娟介绍,软性治理主要为行业协会给出的指导性自律规则,引导平台推出相应的内部治理规范,主要表现在交易规则、服务协议等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不公平交易条款应及时更正修改,事关各方利益的规则出台前应征求包括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在内的相关主体意见,对行业领域相关营销、广告等行为提供边界,保护符合法律规则的电子商务交易行为,打造更加稳定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需要明确的是,在监管方面,需要转变理念和方向,首先要加强事前抽查,发挥主动监管的作用,主动监测在交易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及时约谈不法商家,甚至可以要求商家作出一定承诺,将事后监管不断向事前和事中转移和加强;其次应加强技术监管,构建平台技术监管体系。监管部门利用技术系统发现问题之后,约谈并督促平台整改,平台据此规范平台内经营者的行为,借助科技的力量发现管理中的漏洞,解决管理不及时的问题。”朱晓娟说。

中国传媒大学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也说道,“双11”期间,网上交易量较大,交易活动较为频繁,在整个交易活动中,监管部门和电商平台首先需要建设良好的基础设施,包括网站的技术投入等,需要避免平台宕机、不能正常提供服务的现象。

王四新建议,监管部门要维持良好的公平交易秩序,防止出现欺骗消费者,如以假充真,涨价再降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事前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甚至网信部门要及时出台相应的通知,对以往容易出现问题的情况,与平台及时做好交流沟通布置;还需保持强大的执法力量,给违法犯罪的主体以足够的威慑力。”王四新说,此外,平台也需要积极构建出对商家和消费者都比较透明、公平的交易体系,防止数据造假和算法的不合理使用。

(原标题《“双11”直播乱象:饥饿营销、价格误导、憋单话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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